通知指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小于12个月或房价上涨较快的市县,应扩大供地规模,加快供应节奏,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明显减少用地报批、供应规模;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须暂停出让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用地。
通知强调,要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降低融资杠杆,切实防范风险。按照规定,我省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资金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通知指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小于12个月或房价上涨较快的市县,应扩大供地规模,加快供应节奏,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明显减少用地报批、供应规模;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须暂停出让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用地。
通知强调,要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降低融资杠杆,切实防范风险。按照规定,我省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资金支付土地出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