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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慈善事业关爱贫困老人 爱心人士踊跃捐助

发布时间:2017-03-24 阅读量:10575

  我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例逐年上升,贫困老人增加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贫困老人献爱心,让老年人感受社会的温暖,树立起战胜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已经进入老龄工作和慈善工作部门的视野。记者从福州市慈善总会获悉,近日一场公益捐赠活动为福州五个城区的200名贫困老人捐赠了总价值高达82.8万元的现金物资,受到市民网友的点赞。爱心人士希望通过此善举,促进更多人关心贫困老人,体现和谐社会的关爱。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约640万,2020年将达到2.55亿左右,占总人口的17.8%左右。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将越来越多,对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的缺失……贫困老人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家住福州五一新村附近的翁先生年过八旬,身体状况一般,生活不太宽裕,家务靠60多岁的独生女上门帮助料理,社区志愿者也不时上门义务帮忙做卫生,老人对社会给予的温暖感觉较满意,但生活孤寂,老人独居家中,不大外出,偶尔听听收音机,有时一天煮一锅饭吃上两顿。多年来最大的困扰是腰酸不时发作,但老人不愿花钱到大医院看,“挺一挺就过去了。”

  这种受日常生活事务和健康问题困扰的状况在贫困老年人中普遍存在。据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发布的《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报告统计,当前,我国老人平均年龄为70.02岁,其中70岁以下的老人超过半数,呈现低龄老龄化特点,超过五成的老人还在参与家庭照顾。据测算,目前全国共有重度失能老人超400万,在福州预计有空巢贫困老人30多万,这些老人需要家庭和社会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报告显示,75.23%的老年人自报患有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炎、糖尿病和类风湿等患病比例较高。

  据了解,2017年,我国各地有关老年人生活保障的政策法规连续出台,老年人权益和健康生活将有制度性保障。3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3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整合型服务;1月22日,《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养老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据悉,相关政策将迅速落地实施,让贫困老人共享和谐社会成果。

  “为贫困老人提供现实帮助是当务之急。”多次为老人捐赠实用物资的爱心人士金家福告诉记者,希望更多人关注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树立起战胜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将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传递给老年人,推进助老慈善事业发展。

  福州市关爱贫困老人的捐赠活动比较踊跃。据福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焰介绍,福州市慈善总会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得到广大爱心人士的支持,2016年,福州市慈善总会募集慈善款物总值约1.5亿元。先后开发了“331”慈善救助工程、慈善助老服务站、慈善医疗救助、慈善助老安居楼、慈善复明工程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善项目,助力改善贫困老人生活物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