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允许PE发债的消息,成为创投圈里近期热议的话题。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1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指导意见。其中,首次提出支持PE/VC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并明确提出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
“这次政策讲得很清楚,发债只能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但小微企业集合债风险太高,像我们这样的民营PE,是不敢贸然参与的。”天津一位私募基金经理向《金证券》记者坦言,“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之前发生多起违约事件,均由担保公司代偿解决。”
PE发债或正式放开
发改委在《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PE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PE资本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发改委首次表态允许PE发债。在监管层尝试着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同时,PE也迎来了增加资本杠杆的可能。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PE发债大门已经关闭4年之久。2009年4月底,苏州创投发行了5亿元企业债,是PE发行的首笔企业债。此后,业界也再无新增案例。
南京一位债券分析师向《金证券》指出,从成本考虑,目前企业债的发行利率大多在5%-6.5%之间,并不算高,这样的资金成本是PE能够承受的。由于IPO退出受阻,目前众多PE处于回报率低、募资难的困境。若能放宽企业债这一融资渠道,对困境中的PE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小微企业风险高悬
但据《指导意见》,此次发改委推动PE发债的一个前提条件是,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绝大多数PE都愿意投前景好、盈利稳定的企业,特别是拟IPO企业。但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创业阶段,业绩波动风险大,投资风险也大。”上述私募基金经理指出,鉴于之前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发生多起违约事件,不敢贸然参与。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目前债券市场上,中小企业集合债发展迟缓。自2013年4月的2013年云南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后,集合债发行再度“沉寂”。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面世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仅有13只集合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仅52.02亿元。
此外,中小企业集合融资还出现多次违约的案例。去年年初,中关村担保公司为2010年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人之一地杰通信代偿;北京首创投资担保公司为康特荣宝代偿本息2098万,后者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人之一;中债公司也曾为常州高力彩钢板有限公司代偿……
“小微企业抱团发债,如果有政府或担保公司兜底,风险会小一些,PE参与的积极性也会随之增加。”那位私募基金经理强调,目前PE发债还只是停留在政策层面,要看后面是否有配套措施,才能决定是否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