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房管局消息,16日,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限购区域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五区户籍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非五区户籍首套房首付降至三成。
详情如下——
一、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福州市限购地区(五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适用本细则(后期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二、具体实施细则
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一是将“在本市五城区有一套商品住房,但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50%调整为40%。
二是将“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人口购买五城区首套商品住房,且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规定的40%下调为30%。
其余均按照原政策执行。
三、细则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2年8月17日起实施。
2022年8月17日(含17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