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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深夜披露深交所监管函 涉及未披露财务资助表外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8 阅读量:2153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荣蕾)5月27日晚间,阳光城(000671)对外披露公告显示,该企业因涉及未披露财务资助的表外项目,收到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内容,阳光城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形,期间阳光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15日,阳光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深交所于监管函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希望阳光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