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新媒体

资本云政经快讯

福建省高院: 如何减少不必要的借贷纠纷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5-01-01 阅读量:2303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年超7万件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2014年,我省受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达7万件以上。昨日,导报记者从省高级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我省近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多发态势,省高院向社会公众提出应当注意的几点提示。
    最近几年来,受民间资金较为充裕,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大,投资渠道、担保公司介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发。据省高院统计显示,2012年、2013年、2014年,全省法院分别新收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9741件、57182件、74907件,结案标的总额分别为203.84亿元、271.00亿元、333.48亿元,新收案件数年均增长20%以上。
    如何减少不必要的借贷纠纷呢?省高院为此提出四大提示,主要包括: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要订立书面协议,并注意妥善保存;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发生逾期还款或付息情况时要及时催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