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公证协会获悉,2014年将加强公证执业规范化建设,出台民间借贷、房屋拆迁等公证事项的制度规范。
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介绍,2014年,中国公证协会要制定执业规范体系建设规范,加快现有业务规则废改立工作,尽快实现对主要公证事项和业务的全覆盖。其中,要制定《民间借贷风险提示》《涉外融资(投资)风险提示》《公司担保公证指导意见》《股权转让指导意见》《主要公证事项告知内容和询问笔录之二》等。
丁露说:“公证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规范缺位,行业规范没有在所有业务中全覆盖,特别在新的领域中,想要防范风险、取信于民,要靠规范。”
丁露认为,目前各种复杂的公证事项不断出现,公证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当事人要求公证处办理的公证种类越来越繁杂,这对公证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具备多样的知识,高层次的业务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公证制度是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在司法制度设计中,公证制度对司法审判制度起到“减压阀”和“过滤器”作用,旨在确认非诉的、无争议的一些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从而预防和消除一部分矛盾纠纷。(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