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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柯亚雪成厦门首位用农村房屋抵押获贷者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1-02 阅读量:3158
  去年8月15日,厦门市发布新规,开始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以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厦门农商银行成为首家试承办金融机构,而海沧东孚镇后柯村的柯亚雪则成为厦门首位用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的人。

  海西晨报讯(记者 鲁礼义)海沧东孚镇后柯村的柯亚雪女士最近可高兴了,上周五她刚获得一笔75万元的银行贷款,买挖掘机的钱有着落了。不同往常的是,这笔贷款的抵押物是农村房屋,这在厦门可是头一遭,柯亚雪和提供贷款的厦门农商银行,在不经意间创造了历史。

  购买挖掘机的75万元,是柯亚雪人生的第一笔银行贷款,此前她都是向亲朋好友借钱融资。“农户就是缺少抵押物。”她说,以往银行只接受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这使农户的自主房屋成了不能解资金之渴的“死水”。

  “农村房屋也可以抵押贷款啦!”去年11月,厦门农商银行第一时间把消息带到了后柯村,想买一台挖掘机的柯亚雪正愁资金不足,于是她向厦门农商银行东孚支行申请贷款,相关手续完成后,她于去年12月17日获得贷款。

  此前,像柯亚雪这样的农户如果贷款,一般采用保证方式———由第三人提供担保,贷款金融不高,期限一般在一年左右。“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能为农户提供金融更高、期限更长的信贷支持。”东孚支行行长林坤森告诉记者。

  柯亚雪能够以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受益于厦门城乡一体化的加速。去年8月15日,厦门市发布新规,开始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以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厦门农商银行成为首家试承办金融机构,集美区灌口镇、海沧区东孚镇、同安区大同街道、翔安区马巷镇四个街镇被选为试点街镇,这四个街镇的农户,只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拥有土地使用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且获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书面同意,都可以申请。抵押贷款房屋的价值,则以试点地的市场价值做参考,最终由银行和贷款人协商确定,没有评估费用,贷款抵押率最高可以达到70%。至于贷款利率,则执行政策性优惠利率,远低于其他农户贷款。

  “好多村民都在补办‘两证’,准备贷款呢。”柯亚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