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资金来源渠道缺乏一直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但仍有不少福建企业,甚至上市企业相继投身设立小贷公司的大潮。小贷公司的吸引力背后,实情究竟如何?
文 本刊记者 徐钊
10月8日,福建上市公司冠城大通发布公告称,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股发起设立福建漳州长泰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持有总股本的25%,冠城大通持有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0%。
14日,公司再次公告称,将与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合作,进行龙岩陆地港片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首期启动资金人民币10亿元,后续资金根据项目需要进一步投入。
“多层次拓展业务,参与一级土地开发,这是经营策略的一部分,此前在北京尝试过,这次也将在福建继续开发。”冠城大通董秘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揣测,一级开发面临巨量资金需求,冠城大通正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为此,冠城大通效仿不少进入金融业的房企做法,设立民间金融公司,一方面可享受金融行业高额回报率,另一方面也可拓宽更多的融资渠道。
资金来源渠道缺乏,一直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但仍有不少福建企业,甚至上市企业相继涌入设立小贷公司的大潮中。
闽企觊觎小贷“蛋糕”
事实上,福建企业参与设立小贷公司由来已久,尤其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4日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著名的23号文之后,福建并于2012年3月出台了《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小贷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在即。
2008年10月23日,福建省首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晋江恒诚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3月底,福州市首家政府规范民间金融的试点——永融小额贷款公司在罗源开张。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福建小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8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74家是民营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民营资本出资额占95%,年缴纳税收4.34亿元。
不久前,福建金森公告亦称,拟投资设立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福建金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20%。目前,该小贷公司开业已得到福建省经贸委批复,可在将乐县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业务。
福建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相关负责人称,5年来福建的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困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从试点到推广这个过程都比较谨慎,不盲目扩张,力争审批一家做好一家。
随着监管机构的批准、政策的宽松以及小贷公司的前景广阔、市场好,对欲加入分享这块“蛋糕”中的福建企业是一个利好机遇。
此外,上述提及的《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还称,将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放宽主发起人准入条件。对现有小额贷款公司运行良好、风险可控的县(市、区),允许在已有1家的基础上,再增设1至2家小额贷款公司。此外,支持和推荐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考评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
另类资金游戏
福建各地相继设立小贷公司,在呈现遍地开花之势的背后,资金来源渠道缺乏,却一直是困扰小贷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即负债率上限在0.5倍,这严重束缚小贷公司的发展。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庄辰明表示,尽管央行、银监会及福建省相关规定都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从银行足额融资,以致无法有效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经常出现“无米下锅”的窘境。
“对比当前监管机构确定的担保行业10倍、银行业10多倍的杠杆,在坚持小贷公司‘只贷不存’的原则前提下,适当放宽小贷公司的负债率上限,允许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贷公司从银行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很有必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曾撰文指出。
而在《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中却提到,对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考评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上限可提高至公司资本净额的100%。这无疑提振了小贷公司融资的信心。
不过,小贷公司的行业现状却令不少业内人士担忧。知情人士透露,业内一些老板已经把小贷公司当作典当行开,贷款人只要能够提供房产等财产性抵押品,公司便会以高利息放款,而不会计较贷款人的贷款用途,“这是挂小贷的牌子,做典当的买卖。”
资深人士叶先生表示,目前经营好的企业都找银行贷款,小贷公司面临不良贷款的风险较高;为贷款企业做担保的企业自身实力也参差不齐;贷款企业的抵押物很多都是二次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