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福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长,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成为一项民生热点。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年初市人代会上陈长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有望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作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围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法规实施的预期效果、社会影响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多个重要交通节点,听取市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经调研了解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长效管理机制还未落实、销售源头管理有待加强等。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认为,针对新情况,需要对现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政策和手段作出及时调整和创新优化。因此,有必要就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