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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为期一个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01 阅读量:2616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精神,日前福建省物价局、住建厅部署全省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30日。

  此次的检查对象主要是辖区内所有在售楼盘、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以下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据了解,今年3月28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通知,部署10项加强房价监管的政策措施。4月起,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抑制炒房行专项检查。福建累计检查在售楼盘566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582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6起,公开曝光15起房地产价格炒作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