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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扶贫保险 福州六大精准举措推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4-18 阅读量:2010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市推进脱贫攻坚和“三农”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聚焦重点难点,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搬迁扶贫、医疗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金融扶贫六个方面推进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可享就业帮扶、搬迁补助、医疗救助、扶贫保险等实惠。

  产业扶贫方面,今年市农业局计划扶持永泰县、闽清县、罗源县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各2家,每家扶持10万元;市林业局将在5个扶贫任务县筛选5个以上贫困户,通过劳动力直接转移就业或通过订单生产方式,由林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提供资金、技术、种苗等,发展林下经济和花卉苗木产业,并按保底价回购,带动贫困户增收。

  就业扶贫方面,今年全市“雨露计划”培训1210人,采取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分类指导的办法,提升贫困户的就业创业能力。人社部门要把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创业证”登记范围,同步落实好城乡居民保补贴;对办理求职登记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我市城乡居民保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3年~5年社保补贴。林业部门还要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100名护林员,月工资不低于500元。

  搬迁扶贫方面,各地要抓紧落实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选址与指标报批等工作,确保项目早动工、早建设。国土部门对地灾点贫困群众搬迁在原有1万元/户搬迁补助的基础上,给予贫困户每户追加1万元。

  医疗健康扶贫方面,卫计部门要为患病贫困人口每人建立一份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指导、及时救治,重点落实好国家规定的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医保部门要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还要延伸拓展村级医保门诊网点,加强对贫困户所需的常规药品统筹调配力度,方便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诊取药。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要立刻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摸排,发现一户住房不安全的要立刻改造修缮一户,对个别贫困户暂时无法满足“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的,要为其提供临时安全住处,并将其纳入今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确保至年底全市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金融扶贫方面,要加大推广扶贫保、脱贫保等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扶贫保险产品,防范贫困人员因意外或灾害导致加剧贫困或返贫。其中,扶贫保的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人群,提供意外伤害残疾保障10万元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障10万元。脱贫保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就业脱贫的建档立卡人群,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津贴1.8万元和务工责任保险。对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贷款年龄适当放宽到65周岁。各银行还要简化办理手续,确保今年小额信贷贫困户覆盖面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