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新媒体

闽商头条产业观察

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统一监管标准落地

发布时间:2018-04-28 阅读量:4707

  我国资管业务统一的监管标准正式落地。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由于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多类机构的众多产品、近百万亿元资金,《意见》的落地备受关注。

  “《意见》在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后进行的修改,体现了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平衡了监管要求和市场实际,避免了‘下猛药’导致新问题、新风险,更为资管业务发展留足了空间,有利于资管业务在规范中发展。”浙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朱永利表示,此次将过渡期延长了一年半到2020年底,给机构留了较为充足的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有利于市场稳定。

  中融信托常务副总裁游宇认为,《意见》正式稿秉承了征求意见稿的原则和思路,但是根据市场形势变化作了一些调整,更务实、更专业了。

  对市场健康发展更为积极的影响是,新规拉齐了资管业务的监管标准。此前,由于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多类机构,针对不同机构的监管标准并不一致。《意见》明确,将按照产品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统一标准规制,同类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消除套利空间。游宇认为,以后大家都将在同一个标准和“起跑线”上做业务。另外,各金融机构可以回归自己本源,发挥自己的优势,做自己最专业的事情。

  “只有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朱永利表示,在统一杠杆水平方面,《意见》消除了监管上的不平等。《意见》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同时,《意见》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这也给一些投研能力相对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留了空间,能够去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不至于因此导致获客能力大幅下降,影响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意见》另一变化是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这是业内高度关注的,也是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反馈较多的一条。在结合各方意见后,《意见》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有的非标准化产品、权益类产品流动性较差,不具备用市值计量的条件。朱永利认为,这从制度安排上考虑了市场的实际情况,给存量和新增的资管产品留足了空间,更“接地气”。

  朱永利认为,《意见》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将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充分考虑了市场承受能力。如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方面,也是有序压降,并不像业内预计的那样迅速压缩到位,而是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对于百姓来说,最关心的要数银行理财产品会有什么变化。新规之下,保本理财和承诺收益的产品将消失,理财产品将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朱永利认为,通过净值化的管理,人们能清楚产品的风险大小,知道自己的收益空间,也将逐步建立起“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这一方面对银行的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在信息披露更透明的背景下,也要求投资者改变过去的投资习惯。这对于行业发展来说是积极和健康的,有利于市场及其参与者更加成熟。(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