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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圆明园流失文物被41万英镑拍出 专家:难追回

发布时间:2018-04-12 阅读量:2610

   原标题:英国拍卖行41万英镑拍出疑似圆明园流失文物 文物法专家:违反国际公约精神 但强制追回不易 |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倪伟)据中国日报消息,英国当地时间4月11日上午10点,疑似圆明园被劫掠珍贵青铜器文物“虎蓥”在英国肯特郡坎特伯雷拍卖行以41万英镑(约合366万元)价格被拍出,据悉买家是通过电话竞拍购得。

  此前,中国国家文物局已经两次发表声明,要求停止此次拍卖行为。

  3月28日,国家文物局声明称,中国一贯反对并谴责买卖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

  昨日,国家文物局再次发出声明,表示已通过多种渠道与坎特伯雷拍卖行进行了沟通,要求其遵守国际公约精神与职业道德准则,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与民族情感,终止对上述文物的拍卖和宣传活动。但该行明确表示,拒绝撤拍上述文物。

  “尊重本国和其他国家的文化遗产,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国家文物局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将继续依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通过一切必要途径促使从我国非法流失的文物回归中国。

  英国《每日电讯报》文章称,虎蓥是1860年英国军队从圆明园抢劫而来,具有3500年历史。其拥有者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上尉埃文斯(Harry Lewis Evans)的后代。埃文斯参与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并在给母亲的一封信中详述了英法军队的侵略行为,“我成功地获得了几个青铜器和珐琅花瓶。”

  关于该器物是否确为圆明园流失文物,当前尚有争议。

  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从目前能掌握的资料和信件来看,基本可以确认“虎蓥”属于圆明园,“当然目前我们看不到原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它是。”

  若确实为中国流失文物,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新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王云霞表示,没有公约对历史上的流失文物有追索效力,但中国的声明也将起到表明立场、遏制流通的效果。

  新京报: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规定如果发生非法进出口文物的事件,要采取适当措施收回并归还此类文化财产。该公约对于1970年以前流失出去的文物有追索效力吗?

  王云霞:非常遗憾,对于1970年前历史中的流失文物,后来通过的所有国际公约,都不能强制加以追索,不具备溯及力。也就是说,在近代战争中流失出去的那些文物,没有强制追回的可能性。

  如果相关国家的政府之间签订过有关文物返还的谅解备忘录之类的双边协定,对于这些国家之间追索非法流失文物有一定帮助。然而无论如何,都需要协商和磋商,法律上没法强制性要求返还。

  新京报:1970年之后所有非法流失文物,都可以根据上述公约追索吗?

  王云霞:时间先必须是流出过和流入国都加入公约之后。例如说,中国是1989年加入公约的,如果另外一个国家是2008年加入,那么只有2008年之后流失的文物可以依据公约追索。

  新京报:国家文物局就此次拍卖活动发表了两次声明,要求拍卖行遵守国际公约精神与职业道德准则。这里所说的国际公约精神是指什么?

  王云霞:要注意的是,要求遵守的是国际公约精神,而不是规定。国际公约反对文物的非法流通,对于历史上的流失文物,现在虽然不能强制追索,但如果还在坚持进行流通,那就是违背了公约的精神。

  中国国家文物局的表态,是在表明中国反对流失文物流通的立场,也提醒相关成员国要尊重国际精神。

  新京报:历史上曾有私人在国外竞拍圆明园兽首,并无偿捐给政府。现在我们鼓励这样的做法吗?

  王云霞:中国不仅不鼓励竞拍本国流失文物,而且是反对的。尤其反对国有单位和企业动用国家财政和国企的资金购买中国非法流出的文物。

  如果我们去国外竞拍这些历史文物,会抬高文物的价格。其实早前圆明园兽首价格不高,但后来价格涨了一万倍,就是因为国内单位高调参与竞拍,导致价格越来越高。国外拍卖行借此绑架了中国人的民族感情。

  但是如果个人去参与竞拍,这是个人行为,无法强制禁止,但是不鼓励。

  新京报:中国此次明确表达谴责和反对态度,会起到什么作用?

  王云霞:中国政府的声明,让国外相关机构和个人清楚中国政府的态度,这是一种对公众的教育和向市场发出的信号。也就是说,中国反对这样的流通,如果有人购买,当文物再次进入市场进行拍卖和转让时,也会受到中国政府的谴责,出手的机会很渺茫,这样是会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