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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将力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执法跟踪民生领域

发布时间:2018-01-30 阅读量:2810

  今年反垄断将力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执法跟踪民生行业领域,适时开展行业反垄断调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获悉,2018年反垄断工作重点将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执法、加快制定反垄断指南、继续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等四方面推进。其中,在执法方面,将对关系民生的行业和领域进行跟踪和研究,了解行业竞争状况、销售模式、价格变动等情况,根据掌握的线索和举报,适时开展反垄断调查。

  专家表示,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工业原料、农资、农药以及知识产权等将成为重点关注的行业和领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刘继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生领域垄断涉及范围广,会造成比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所以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接到这类案件时会非常重视,将通过调查有关证据并做出查处。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是2018年反垄断的一项重点工作。有专家表示,当前,仍有一部分地区存在着市场分割、区域封锁、行业壁垒等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及多个行业,而各个行业规则不同,标准不同,对垄断的判定也不同,政策细则需要长期优化。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要按照《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有序清理存量政策;研究起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等。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建立公平审查制度,可以消除破坏竞争、减少效率、妨碍创新的各种政策壁垒,有利于营造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力,无论是对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调结构,都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公平竞争审查是在反垄断执法监督之外,作出的补充方法,可以形成‘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自我审查,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反垄断执法机构向上级机关提出建议’三道防线。”刘继峰说。

  据悉,今年国家发改委还将加快制定反垄断指南。具体包括,抓紧推进《垄断协议豁免的一般性条件和程序的指南》等两部反垄断指南的修改完善会签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研究起草并适时出台《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价格行为指南》、《横向价格垄断执法指南》和《纵向价格垄断执法指南》等,进一步明确相关领域竞争规则,正确指引广大经营者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主体的法律预期。

  实际上,2017年我国反垄断工作有了很多新进展。

  国家发改委全年共查办反垄断案件超80起,罚没金额超过5亿元。其中还创造了数个“第一”,包括在聚氯乙烯树脂价格垄断案中,对18家PVC企业处以罚款共计4.57亿元,创下了《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在山西电力价格垄断案中,首次对电力行业进行处罚,也是对大型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开出的首笔罚单。

  值得一提的是,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也在有效推进。近期,国家发改委集中通报了一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地方和单位,涉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房管局等一批单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包括通过行政手段指定评估公司承接二手房评估业务,限定推荐企业承接房屋维修工程等问题。

  在医疗卫生领域,发改委也集中查处了一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例如,发改委日前公布了延安市卫计局对药品配送企业设置了市外市内歧视性资质要求;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没有将部分属于国家医保的药品,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妨碍了天津医疗药品市场的充分竞争;四川省江安县卫计局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遴选和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指定唯一配送商;安徽省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在招标中,强制要求中标人6个月内在本地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等市场垄断行为。

  根据发改委的工作部署,未来将进一步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对现行规章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重点包括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