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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减税规模不断扩大 力促经济新动能加快成长

发布时间:2017-11-10 阅读量:229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数据显示,2016年5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10639亿元,其中,2016年5月份至12月份减税4889亿元,今年1月份至9月份减税5750亿元。营改增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减税效应持续显现。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部分行业实行试点,5年来,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与此同时,全方位的减税降费以及相关税制改革也一直在向前推进。截至2015年,营改增共减税6000亿元以上。

  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最后四大行业1000多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全面推开。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所有行业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仅在去年5月-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此外,2016年5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10639亿元。

  由此可见,营改增试点在全面推开一年之后,交上了出色“答卷”。减税效果明显,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减税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在营改增拉长产业链、扩大税基的作用下,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月均增加20.7万户,明显高于2016年的月均增加8.4万户。

  与此同时,营改增其意义不止是减税,更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全面推行营改增,在为企业实质减税的同时,也引导企业集团把部分现代服务业从集团母体之中分离出来。在为母体企业服务的同时,也为市场上的其他企业提供服务,从而助推全社会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营改增促进了经济发展以及新动能加快成长,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值得关注的是,减税政策的民生效应也在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减税红利。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减税规模继续扩大,减税约790亿元。

  此外,营改增还拓展了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带动了创业创新。营改增后,大量服务业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营业税依5%税率和含税价计算应纳营业税额,改为按3%征收率和不含税价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在增值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基小于营业税税基的情况下,这些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约40%。

  笔者认为,虽然营改增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改革仍在路上,在继续完善营改增、推进减税降费的同时,还需要联动相关改革,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增添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