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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财政下达5275万元保障粮食生产与安全

发布时间:2018-02-26 阅读量:2182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省级财政日前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与安全资金5275万元。其中,2017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1775万元;山垅田复垦改造资金3500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资金3365.4万元和适度规模流转补贴134.6万元。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采取“当年补上年”方式,省级配套资金用于补助2017年度项目,按中央投资资金的12.5%配套。

  山垅田复垦改造工程和适度规模流转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2018年项目,其中,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按每亩2500元的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具体实施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重点支持田间排灌工程、防洪工程(挡墙、护岸)、田间机耕路及必要的部分水源工程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山垅田适度规模流转补贴资金按每亩100元,对承接流转山垅田面积100亩以上,并实施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