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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批803名新引进人才 将分享2555万补贴

发布时间:2018-02-07 阅读量:2068

  来厦就业的高学历人才可申请生活补贴,其中,硕士补贴3万元,博士补贴5万元。2017年底,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开始接受网络申报。昨日,记者从“市长专线”了解到,目前全市首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新引进人才有803名,这一批新引进人才将获生活补贴共2555万元。

  2017年7月,厦门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厦门人才新政45条”)。新政提出,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

  2017年12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厦门新引进人才能积极申报,享受新政补贴。

  这笔补贴,谁能申领?据了解,《实施办法》适用于厦门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新引进人才,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也可参照执行。

  那么,哪些人属于新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厦门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厦门辖区工作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人才属于新引进人才:具有厦门户口;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小贴士

  人才补贴如何申请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到窗口办理。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因申报信息错误导致申请失败,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等需现场处理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受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