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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供给侧:农地活了 产业火了

发布时间:2017-03-29 阅读量: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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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张芳曼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对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积极性到底高不高?具体如何入市?农民能得到哪些好处?近日,记者走进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先行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一探究竟。

  “第一槌”敲出了农村土地活力

  春日里,湄潭县兴隆镇龙凤村煦日温温,数千亩茶丛铺成的绿毯郁郁葱葱。村两委所在的田家沟村民组内车辆如流,游客熙熙攘攘。不过,回顾走旅游业路子的这几年,并非一帆风顺。

  依托翠芽27°茶海景区,龙凤村早就开始大力发展茶叶相关产业,2014年底便摘下了“贫困帽”。但由于粗放经营,景区带来的红利很快到了瓶颈期,人均纯收入踏步不前。村支书伍荣明回忆道:“村里思量着引入专业企业来带动旅游业发展。”

  很快,便有几家企业陆续来村里考察,环境着实不错,可村里只有经营性建设用地3.5亩,企业想建酒店、生态餐厅“无处下脚”;“1亩多的边角地,种粮费力不赚钱,早想调整出去。”42岁的村民谭世武说。但因为当时的土地政策,愿景和现实之间隔了一道“玻璃门”。

  2015年8月27日,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的湄潭敲响了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茅坪镇土槽村一宗原为废弃砖厂的5亩土地以80万元价格竞拍成交。

  “第一槌”尘埃落定,龙凤村也不甘人后,很快从抄乐镇群星村和群丰村购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23.3亩,成功引入一家旅游发展公司建起了酒店和生态餐厅,并入股1000亩土地种植花卉苗木打造万花源景区。

  “土地入股有分红,园区还提供了150多个就业岗位,家里两个人在园区做管护和服务员,光工资一年就有六七万元。”谭世武说。据介绍,龙凤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去年底突破15000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主要目的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存量,从土地供给角度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了动力。”贵州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处长助理周华说。一年多时间以来,湄潭已初步构建起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初步实现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

  多元化入市释放更多土地价值

  在落下“第一槌”之前,湄潭县便对全县15个乡镇、132个村居进行了普查。“摸查下来,全县共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357宗、4620亩,绝对数量并不大,但群众意愿很高,98%的群众愿意入市流转,只有2%持怀疑态度。”湄潭县国土局规划科科长王家乾表示,底数清楚、权属明晰、群众支持为实施改革奠定了基础。

  在入市方式上,湄潭县以就地入市和调整入市为主探索多元化入市途径。就地入市是入市主体以原有地块直接入市交易;而调整入市则以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为目标,“往往由区位优势较强、有产业发展需求、用地指标不足的村集体向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村集体购买用地指标间接实现入市交易。”周华表示。

  以龙凤村为例,建酒店、餐厅共需占用土地26.8亩,但全村自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仅3.5亩,另外23.3亩指标便是从抄乐镇群星村和群丰村购得。“群星村和群丰村23.3亩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原为废弃厂矿和仓储用地,现已复垦为耕地。”王家乾说。

  同时,湄潭县还在积极探索创新“综合类集体建设用地分割登记入市模式”。“湄潭属于西部农业大县,单纯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很少,往往表现为商住混合、综合性用地,尤其是农民的宅基地,兼具居住与小商铺、小旅馆功能,在保障居住的前提下,允许将多余部分作为经营性使用,允许其出让、租赁、出租。”周华说。

  “两定一议”还利于农民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说到底,是要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湄潭县委书记魏在平说。湄潭已摸索出“两定一议”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增值收益为基数,分用地类型按不同比重收取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工业用地征收20%、综合用地征收22%、商服用地征收25%),集体经济组织存留比例不得少于剩余增值收益的30%,集体与个人成员分配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议。”

  以湄江街道办回龙村为例,回龙村2015年10月通过调整入市共出让土地19.78亩,出让总收入为339万元。“其中成本主要有四项,青苗和占地补偿72万元,从抄乐镇落花屯村购买指标169.48万元,测量评估费用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9万元。”回龙村支书李永芳说,“剩余76.52万元即为土地增值收益,县财政按照20%比例提取约15.3万元,村集体再从剩余部分提取50%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部分全村每人可分得92.3元。”

  “我很自豪的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没有一个人要求把这几十块钱发下来,而是要求拓宽机耕道、投入村里一个砂石厂和自来水厂扩大再生产。”李永芳说,随着这两家企业慢慢步入正轨,村集体目前已有190多万元积累,准备先把全村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单全部买下来。

  “我家调出土地2.7亩,共得占地和青苗补偿9.84万元,别人说村里拿这一亩地要卖十几万,问我亏不亏?我说不亏,现在种粮不赚钱,没这个政策这块地就是块‘死地’。”回龙村村民罗贞贤说,“土地调整出去,建起了茶叶加工厂,不光提供就业岗位,以后我们种出来的茶还能就地收购,不用再四处找买家。”

  王家乾表示,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现了国家财政、村集体、村民和企业的“四赢”,“财政有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村集体和村民除了增值收益外,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产业推动力;对企业来说,以往的建设项目用地难、审批时限长、征地资金压力大等老大难问题得以极大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