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存在前期投入大、创新产出不确定以及创新收益外部性等问题,为提升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担企业创新活动中的部分风险,“十三五”期间,我省多举措补助企业创新,扶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我省(不含厦门)共有6381家企业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登记入库,有3436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总额达61.78亿元;二是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奖励,共遴选2816家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共对1311家次企业奖励6.04亿元,带动企业研发费用投入100.06亿元;三是科技创新券补助,建立科技创新补助专项资金,实施创新券制度,采用后补助方式扩大省创新券使用范围,共有273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等获得补助,补助金额达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