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3月22日电 (吕春荣)日前,福建省卫健委就《福建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
根据公开报道,《方案》明确接种对象和接种步骤,安排下一阶段接种工作分三步走。具体如下: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在6月底前全省完成40%以上常住人口(共1590万人,3180万剂次)的新冠疫苗接种,按疾病感染传播风险,按以下顺序组织接种:1.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和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前期重点人群中尚未接种人员。2.重大项目活动保障人员。3.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包括:(1)与境外有人员货物往来的航空、海港口岸周围地区居民(以县区为单位,18岁以上人群);(2)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等;(3)监管场所人员;(4)服务业从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待Ⅲ期临床试验获得足够的老年人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后,通过专家评估,再推开老年人的接种。2021年7月至12月底,将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纳入第二步接种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第三步,建立全省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经测算,人群接种率需达到77.6%以上,才能建立免疫屏障,福建省需完成约3000万人、6000万剂次(每人接种2剂次)的疫苗接种,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都可在第三步接种。
同时,根据疫苗后续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疫苗接种工作由军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于疫苗费用问题,《方案》指出,现阶段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已经批定的方案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个人不负担。福建省医保局设立专项账户,收集各地医保资金,统一拨付给福建省疾控中心采购疫苗。疫苗冷链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