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近日,我市启动了第十四批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申报企业的征集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6日。
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解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支持。
该基金面向成立1年以上、7年以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期企业。还须满足的条件有: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一般在五年内按投资原值加同期基准利率退出。具体分为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直接投资的成果转化基金所持股份不超过被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20%;跟进投资是在创投机构实际投资后,成果转化基金按创投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跟进投资,投资价格与创投机构相同。
有意向的企业可关注“厦门科技金融”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申报步骤,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