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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7-26 阅读量:2176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福州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4名监事列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如下:

公司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定之日至2017年8月18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4%,结息日为每年8月18 日,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置换银行借款。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符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满足资金周转需要,可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士颖先生、黄金镖先生、徐宗明先生、陈荣先生、张小强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