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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 生态补偿四两拨千斤

发布时间:2017-08-24 阅读量:2044

  德州2710万元、淄博2604万元、枣庄2134万元……2016年,山东省给予设区市生态补偿26315万元。自2014年以来,山东省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基本的制度设计是:一个设区市同比“气质”提升,省里就奖励,发“红包”;“气质”恶化,就受罚,向省里交钱。简而言之,就是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

  目前,每立方米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降低或升高1微克,奖惩金额由最初的20万元升至80万元。山东省环保厅大气处主任科员温超介绍,在具体考核指标上,以各设区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为啥将这4类污染物作为考核指标?“它们是影响山东空气质量的‘主谋’,特别是PM2.5治理难度更大,其考核权重也最大。”温超告诉记者,“单纯靠省里‘治气’,几十亿元财政资金拨下去也不一定能治好。但一反一正的‘对赌’,让生态补偿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截至今年上半年,省级已累计补偿各设区市资金80425.5万元。

  自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每月将17个设区市的空气质量排名向社会公布。而《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实施,又将这排名变成了真金白银。曾经当过倒数第一的聊城坐不住了。两位市领导同时现场办公,调度各部门合力解决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问题,空气质量由每月分析一次改为每周分析一次,努力一个季度,聊城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

  “多数设区市政府看重的并不是奖罚多少,山东人很要面子,罚一分钱也没面子。”温超说,为了在生态补偿机制中不当“最后一名”,各设区市形成一种“奋勇争先、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