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贷公司外地展业
导报讯 (记者 骆余民)小额贷款公司在厦门的业务经营地域限制不再有了。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厦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取消了小额贷款公司在厦门本市范围内的业务经营地域限制。
根据意见,厦门将放宽业务经营地域限制。即日起,厦门取消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市范围内的业务经营地域限制,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内超越注册地所在区开展业务。
同时,厦门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厦门市以外的地区开展业务。优先鼓励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福建自贸区其他片区开展业务。
还有,厦门已经允许试点设立服务于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专营性小额贷款公司,面向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
在业务经营范围和资金来源渠道方面,厦门也放宽了相应限制条件。厦门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加以下业务:一是以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市小微企业发行的债务性融资工具;二是对本市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债转股。
此外,除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外,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融入资金:一是行业间同业拆借;二是在资本市场上市;三是发行债券;四是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通过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境外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从境外融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