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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银行梦”有望实现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3-09-16 阅读量:3585
  作者:朱小群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又称“金融国十条”),其中第九条意见指出,将“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8月9日,银监会发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版征求意见稿),与拟修订2006年版中的中资银行设立办法相比,对发起人的约束和要求有所降低;8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高层连续释放“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政策信号早已撩动民企心弦,这一信号已经表明高层对放开民资申办银行的态度,意味着政策障碍已扫除,民营企业家的银行梦重新点燃,让民营资本进军银行业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各地民企对民营银行跃跃欲试
  就在国务院办公厅刚一松口“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同时,各地民营企业就炸开了锅。一瞬间,全国各地民营企业或一枝独秀、或抱团共谋拟进军民营银行。而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江苏、福建、山东、东莞、佛山、温州、荆州多等省、市都传出拟办民营银行呼声。
  据报道,8月初,北京中关村率先打出响亮的“科技银行、互联网银行”,随后,拥有互联网优势的苏宁云商也迅速发声,提出建立“苏宁银行”。而相比于中关村和苏宁,民间资本实力雄厚的温州不仅下手快、声势也颇为壮观。早在2012年温州金改刚刚获批,广州温州商会就与北京、沈阳、广州、深圳、南京、厦门、义务,以及迪拜、日本、德国、希腊等国内外十几个实力强大的温州商会联手,拟抱团融资50亿成立“温州现代商业控股银行”(简称“温商银行”),并且其已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具体方案。除了“温商银行”,温州本地民企华峰集团也递交了成立民营银行的申请。目前华峰集团拥有两家自主上市公司,目前总资产155亿元,系全球最大聚氨酯鞋革树脂生产企业。
  广东也有民营企业家响应。最新有媒体报道称,曾筹办广东第一家民营银行“南华银行”未果的志高控股董事局主席及行政总裁李兴浩表示,当环境许可、内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志高集团考虑进军金融业。这是广东省第一家民营企业表达对设立民营银行的构想。“创办民营银行是我的一个梦想,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同时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因素,志高集团才会考虑进军银行业。现阶段我们的目标仍然是做大做强空调主业。”李兴浩说,许多民营企业家朋友都有进军银行业的想法。“现在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时机更加成熟,尤其是民间资本越来越多,许多企业处在转型升级阶段,又有大量资金需求,这些都为民营银行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土壤。”
  除了江苏、温州、福建、广东等民间资本活跃的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湖北和西南的重庆也不甘寂寞。8月26日,荆州公安县上市公司凯乐科技发布公告称:将在荆州市作为主要发起人筹建“荆州银行”,初步注册资本20亿。这个地处湖北中西部,有着“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的千年古城,出人意外地打出了中部地区进军民营银行的第一张牌。与荆州不同,西南重镇重庆的民营企业则更倚重抱团的力量。今年8月,刚刚挂牌成立、重庆渝商集团明确把筹建“重庆渝商银行”作为其成立后的工作重点。渝商集团由30多家重庆本地民企联合成立,注册资本31.186亿,享有“重庆最大民企航母”之称。“重庆渝商银行”筹建以后将主要为重庆青年商会服务。
  许多民营企业认为,实际上无论是民间的资金拥有者,还是许多有着大量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都希望民营企业能够尽快落地,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创办民营银行持肯定态度,不少地方政府都希望通过民营资本进银行业来提升金融效率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且现在国务院已经表态支持创办民营银行,而且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所以,此次民营银行落地机会非常大。
  不过,广州一位小贷资深人士却没这么乐观。他认为,此次民营银行能否落实主要看银监会和央行的态度,因为民营银行冲击到现有银行的利益,监管层未必会愿意开放这个市场给民营资本。
  笔者认为,从出发点看,成立民营银行不仅能够为大量游离于民间的资金提供一个合法的投资渠道,也可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发力。虽然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上松口了,但审批仍然很严,如果没有政府的相应政策,银行的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恐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只是政府一厢情愿的事。
  民资开办民营银行迎来破冰之旅
  我们知道,近些年来,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虽然一直有诸多鼓励政策的支持,但却一直是“云里雾里”的状态,各种被称之为“玻璃门”、“弹簧门”的障碍让民间资本的“银行梦”始终无法实现。国务院此次首提“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意味着政府将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民营银行可以不由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是由民间资本来主导设立,这有可能是未来金融改革的主要突破口,这一政策意义重大,民资的“银行梦”有望加快实现。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股权激励;为落实“新36条”,2012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这是很大的一个突破,不过在我国,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实际上仍绕不开主发起行限制,门槛依然存在。依据银监会和央行相关规定,村镇银行的第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就是只有银行金融机构才可以作为第一股东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也正是这一门槛,成为无数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拦路虎”。
  事实上,目前民间资本已成为我国银行业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达到45%,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达到54%,超过半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90%,其中,城镇银行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为73.3%。全国262家非银行机构中,民间资本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共33家,包括10家信托公司、19家财务公司、3家金融租赁公司和1家汽车金融公司。而设立民营银行的积极意义不在于或不主要在于增加金融机构的数量,而在于增加金融机构的特色与差异性,这是质的变化。
  根据我国实际,成为民营银行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特征:首先,由民间资本控股。民间资本必须持股50%以上,具有这种股权结构的银行才是民营银行。民间资本发起的民营银行与“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的区别,正在于股权设置。其次,民营银行应该主要或完全为民营企业服务,民营银行的主要股东为民营企业,其服务民营企业有天生优势。第三,建立起良好的法人治理,并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的银行才是民营银行。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风险在于,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银行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在风险控制、专业人才队伍、经营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因此,做好立法立规,加大监管,相信一些风险是能够有效规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