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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破解“执行难”的福建探索

发布时间:2017-11-09 阅读量:2186

  “失信彩铃”,悬赏执行保险,包含大数据、云计算等的执行信息化体系……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不断创新治理机制,创新执行手段,破解“执行难”痼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惩戒力度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织信用惩戒这张无形大网,努力迫使失信被执行者履行判决。

  对于失信被执行者,福建省各级法院通过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纳入名单者,不仅不能坐飞机、坐软卧、住星级宾馆,在贷款、招投标、注册公司等方面将受到严格的信用惩戒。

  2013年6月,马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20万元,后逾期未归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归还20万元及利息。判决后马某拒不履行,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马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8月,马某的儿子在厦门私立高中进行预报名,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学校被告知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最后,失联已久的马某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为最大限度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作用,福建省许多法院纷纷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布。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携手平潭本土知名度较高的自媒体“平潭一路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联合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今年8月23日,合作的首条微信刚发布,便“霸屏”了朋友圈,短短两小时,点击量突破1万次,单条微信累计阅读人次12万。发布次日,4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促使3个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达70余万元。据悉,自“平潭一路上”发布失信信息半个月以来,共有28个执行案件执结,执结金额约为525万元。

  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今年8月17日,惠安县法院与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3家通信运营商签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被执行人张某在惠安法院有执行案件十几件,法院在执行阶段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发现,其名下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张某在得知法院的这项举措之后,当晚就将其私藏的动产交到法院。

  据统计,自2013年底至2017年8月31日,全省有125666名被执行人慑于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

  向信息化要效率

  以往,法院执行常常是“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方式落后,效率不高。进入信息时代,向信息化要执行力成了福建省各级法院的共识。

  2012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集约执行、案件管理等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并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广泛运用。

  同时,全省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实现网络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房产、土地使用权、股权信息的查询,随时对其不动产权利、股权进行冻结,并防止其转移资产。

  2014年4月23日,省法院执行案件“立案即查”功能上线,全部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查控银行存款反馈时间在30分钟内,少则1分钟,查控工商股权在30分钟内,查控土地使用权、房产平均5分钟。

  在查控方式上,目前福建省实现自动化批量查询。去年6月,全省推广应用华安县法院研发的“小帮手”,一款司法查控系统的自动查询软件。运用此软件后,即便是在“8小时”外都能自动挂机发出网络协查,实现从“人工上网逐案查”向“电脑自动批量查”的转变,单人单机日查询案件执行信息200余件,查控效率提升了8倍。目前,该软件已在全国法院推广运用。

  信息化让执行效率突飞猛进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的工作机制得到普遍应用。今年“两节”期间,长汀县法院在执行162名工人与福建可利达合成纤维有限公司、151名工人与福建凯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中,当天立案,当天采取查控措施,为313名职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45.3万元。

  据统计,“点对点”查控系统运行以来,截至今年7月31日,全省法院已通过该系统查询案件129.03万余件,查询12129.82万余次,冻结金额339.29亿余元。

  创新手段解难题

  失信被执行人玩“躲猫猫”“路跑跑”,成了执行路上的绊脚石。近期,福建省许多法院开始尝试采取新手段来破解。

  今年6月,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建立悬赏执行机制,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或隐藏行踪的,法院在穷尽常规执行手段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的,就启动悬赏执行机制。目前,鼓楼区法院已对2批16件民事案件29个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针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经济状况较差,执行悬赏是较大的负担,福建省一些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

  6月27日,平潭法院与人保财险平潭片区分公司签订全省首单悬赏保险合同。平潭人张某因民间借贷被欠17万元,为提高案件执行率,他花了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悬赏执行险”,保险期一年。通过法院和保险公司的通力配合,把悬赏公告公示于众,让更多的市民帮助申请人找到有效证据。同时,申请人的有效线索被采用且让申请人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赔偿款,线索提供者还能得到5%至10%的悬赏金。

  进入8月份,厦门两级法院共同与保险机构签署执行悬赏保险合作协议,就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全面合作。

  同样的尝试,也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进行。7月27日,全国首例公益执行悬赏公告在该院启动。当日,延平区法院发布的首份悬赏执行公告载明,凡向延平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罗华富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或者向延平区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3%比例予以奖励。

  此案为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多达91名,均为年事已高的退休人员,执行标的额达859万元。而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隐匿躲藏,至今下落不明。为此,延平区法院严格依照《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执行的规定》《福建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和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依职权启动悬赏执行,由延平区法院出资为部分申请执行人启动执行悬赏,并向人保财险南平分公司投保执行悬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