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蓝,是厦门蓝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厦门湾局部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65%以上,Ⅳ类海水水质面积比2015年减少5%,海洋沉积物质量符合分级控制要求比例达85%。
《规划》要求进一步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到2020年,重点直排入海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保持100%,直排入海污染源在2015年总氮、总磷排海总量的基础上每年分别削减2%和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全市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
《规划》指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环境要得到有效保护,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保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8.1%。到2020年,围填海面积控制在福建省下达的围填海面积指标范围内,整治修复岸线长度不低于13公里。
对厦门海域按重点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开发监督区3个保护级别,《规划》进行了明确分区。目前已知有20个分区,其中重点保护区6个,面积约82.49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24%;控制性保护利用区8个,面积为216.55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3%;开发监督区6个,面积为43.84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13%。重点保护区分别是中华白海豚重点保护区、大屿白鹭重点保护区、九龙江口鸡屿白鹭重点保护区、黄厝文昌鱼重点保护区、同安湾湾口中华白海豚重点保护区和厦门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
在海域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管理能力建设、海洋环境科技支撑与国际合作等方面,《规划》列明了31项海洋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