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期,省财政厅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6.28亿元,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增长64.4%。
据介绍,资金主要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根据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及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情况给予奖励,并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困难地区倾斜。
从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来看,排名前五名的分别是泉州晋江、龙岩新罗区、宁德市、福州仓山区和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