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聪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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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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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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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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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产负债表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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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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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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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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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明通
日期:2015-10-29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投资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5-030。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资金已于2015年10月28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8日收回本金12,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647,232.88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