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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拆迁旧事:顺治先给银子再行搬迁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11-12 阅读量:2976
“拆迁”经常成为新闻关键词
“拆迁”经常成为新闻关键词 

    编者按:“拆迁”这个词不知最早始于何时何地,不过违章建筑和拆迁的事情古来有之,也有不少旧时代关于“拆迁”的轶事,但却从未出现以自焚抵御拆迁的类似悲剧,也不会有把美国国旗插在房顶抵御拆迁的闹剧,还有各类“钉子户”。悲剧也好,闹剧也罢,都折射出时代的焦虑和特色。

    文化课的知识科普

    就起因而言,古代的拆迁有违章拆迁、工程动迁、移民动迁等多项分类,以违章拆迁为最多,并且常与其他拆迁相交叉。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违章建筑需要拆迁呢?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商品经济发展对坊市制度的冲击。一般认为汉代已有坊市制度,其本质是将住宅区和商业区分开。居民住宅都建造在用墙围起来的“坊”内,出入必须通过有专职保安看守的坊门。除三品以上高官,其他官民绝对禁止临街启户开窗或接檐起楼。要做生意,另有也是用墙围起来的“市”,市门早开晚闭,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到唐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封闭的坊市制度逐步被破坏了,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朝廷发过一个文件,说是各坊市有很多沿街违章搭建现象,要求全部拆毁,同时点名要求京兆尹李勉将拆迁违章建筑作为工作重心。居民住宅侵占街道面积的目的多半是“居民住宅改商用”,是为了破墙开店;至于商业区即“市”的破墙,肯定是为不受市门关闭限制以延长营业时间。令人惊讶的是,这项由中央发文件、京兆尹亲自督责的拆迁行动,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其后大历十四年6月1日,中央再次发文所披露的情况,比此前更为精彩:“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楼阁临市人家,勒百日内拆毁。”就是说违章建筑已经从铺面发展到楼宇了。到了五代,随着住宅区与商业区相隔离的布局被彻底摧毁,门户向街就不再是违章了。我们看《清明上河图》中的商店,几乎都是朝街“裸”开,前铺后宅的情况也不少见。

    二是城市化浪潮促成住宅需求激增。如唐德宗时户部侍郎苏弁称,现在京师仅仰仗市场为生的“游手堕业者”就有数千万家,全是没有“土著生业”的外来人口。《长安志》在分析长安人口构成时,也极言流动人口比例太高,“盲流”不可计数。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多靠占地型违章建筑解决,其中不少是原住居民和街道管理人员,乃至驻军和其他单位利用营房、办事处官房,违章扩建后出租给他们。

    为防治违章建筑,历代多有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措施,如宋代真宗时,因京师侵占街面的违建现象蔓延,中央要求开封府街道司在每条道路的两边竖立木杆式标记,居民建房不许超越标记所定界限。但是同样的文件后来又一再下发,可知收效甚微。

    这种屡禁不绝的现象,到了南宋就更加泛滥了。或许是玩腻了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后来朝廷给临安府发文,语气似乎宽容了许多:除大面积侵占官路严重阻碍交通必须拆毁外,其余过界添盖搭建的,都可以由当地主要领导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看来沿街搭建就像当年的破墙开店一样,都是城市转型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完颜绍元 《古代拆迁轶事:违章建筑与“侵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