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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向农村污染宣战 全面引入市场机制

发布时间:2017-04-21 阅读量:2144

  曾经,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为村里污水横流头痛不已。自从去年1月建了污水处理设施,乡村颜值大大提升。

  “污水进去,汇集到厌氧生物处理池,净化后排入人工湿地,经植物吸收处理后,就变成清澈的水。”近日,村民告诉记者,一到春天,村里近万株桃花盛开,绿水荡漾,吸引各地游客纷至沓来。

  这项污水处理技术在永春县全面推广,236个建制村农村污水处理率达100%,该县也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污水全面治理示范县试点。

  回归山清水秀,留下乡韵乡愁,离不开污水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仅2016年,全省就投入治理资金21亿元,同比增长10%。目前,全省929个乡镇中,已有564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82个乡镇建成垃圾转运系统,1382个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因地制宜,各地纷纷亮出好招。如,泰宁县制定《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从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排污费征收、生态补偿资金等三个部分筹集运管经费,对责任主体、管护要求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相关经验做法被环保部转发全国各地学习借鉴;邵武市发动乡镇企业、村民自愿集资,实行“镇企、村民协同管护”机制。许多乡村通过“一事一议”,发动村民设立环卫基金、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保洁队伍;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通过整治项目带动,把村庄打造成了田园风光的休闲生态古村落,成为远近闻名的“中国慢客村”;福州市马尾区英屿村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立体化处理,配套景观改造措施,打造居民休闲漫步的生态湿地公园……

  为激活“一池春水”,福建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还将全面引入市场机制。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明确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力争2017年,各县(市、区)都推出1个以上工程包。到2020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规模明显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显著增长,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体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根据规划,从2016年到2020年,福建省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6500个以上建制村污水治理,使全省70%以上建制村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让农村环境实现华丽“变脸”。